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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监管
作者:畜牧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0-2-8 16:24:31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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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各畜牧兽医站:
    春节临近,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极易造成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暴发流行。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各地要认真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省农委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畜产品安全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强化免疫,健全强制免疫制度。各地春节前后要加强督查,坚持科学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适时免疫工作,务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免疫空白点,确保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一是各畜牧兽医站要严把出入县境的动物检疫关。对于调出、运进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实行严格的检疫。河沥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对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二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各畜牧兽医站要安排检疫人员值班,做到畜禽养殖户随报随检。三是加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各畜牧兽医站在春节期间要加强畜禽及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建立责任制,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销售。
    四、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各地要切实做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疫情监测工作,发现动物疫情要按规定的渠道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果断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春节期间各涉牧单位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和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严格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岗,出现情况及时联络。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抄送:宣城市畜牧兽医局,宁国市农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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