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畜牧兽医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推进畜牧局依法行政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目标,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提出服务承诺如下:
1、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及收费的依据、程序、时限、标准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行政许可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缩短时间办理。
3、群众来人来访,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
4、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
5、对养殖户求助,实行特事特办,立即办理。“急民所急,办民所需”。
6、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热情向群众提供有关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初查、立案、处理、结案,并告知处理结果,对一些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
7、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未限期办结有关事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工作作风强硬,态度蛮横粗暴,有意刁难群众,假公济私或违规收费、罚款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对署名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8、努力实现我市畜牧业“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科学发展”。
9、设立监督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接收群众监督。
投诉电话:4100844 4100369 4015102